为规范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处置质量和水平,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监察厅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办法(试行)》,建立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
7月1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主持召开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第一次集体排查会议,会议研究排查部分重要问题线索。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统一规范、严格有序加强和规范线索管理,特别是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的管理;要严格办案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泄密情况发生。
据了解,集体排查会议成员由区纪委书记、监察厅厅长、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副书记及分管相关案件检查室的一名副书记组成。排查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区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岗时指定一名副书记主持,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及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排查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案件监督管理室关于重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汇报,对提交排查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置意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线索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