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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坚持惩前毖后 推动标本兼治
   ——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五)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5-16 15:51:02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西藏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拿出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吴维同志做客演播室,就推动标本兼治相关话题进行交流,吴书记您好!

嘉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王拥军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您认为,如何在深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治本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嘉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吴英杰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在工作报告中,王拥军同志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既夯实治本基础,又有效运用治标利器”,这为我们深化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行动方向,在治标的过程中推动治本,在治本的过程中巩固治标成果。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筑牢不想腐的自觉。首先是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和运用,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严明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其次是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法律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是完善责任机制,扎紧不能腐的笼子。这几年,山南市纪委协助市委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年,我们要进一步把责任细分化、具体化,找准责任组织和责任人,绝不让责任含含糊糊,层层递减。二要继续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针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事、重点人和重点环节,把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梳理好、制定好、落实好,绝不让制度泛泛而谈,束之高阁。三要继续在追责问责上狠下功夫,谁的责任不落实,就追究谁的责任,用问责的手段来推动责任的落实和制度的执行,绝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

主持人:请您结合具体工作,谈一谈如何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上下功夫?

嘉宾:今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区党委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全市执纪审查资源,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首先,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继续营造越往后调查审查问责越严的氛围。一是查处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查处重点人。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持续震慑。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窝案串案、扶贫领域的案件、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让问责成为常态。

其次,要加大执纪监督和巡察监督,让党员干部感到监督无处不在。一是深化巡察发现问题。今年我们将开展三轮巡察,第一轮是扶贫领域,第二轮是“回头看”,第三轮是国有企业。我们将采取市县联动、交叉巡察、机动巡察、专项督查等方式,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和背后的腐败问题。二是强化执纪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没有收到举报,只要群众反映强烈,纪委监委就不能当“聋子”和“瞎子”。比如抗震加固的问题,比如工程质量的问题,就要把耳朵竖起来,把眼睛瞪起来,主动跟进、主动作为,真正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关注什么;群众反映什么,我们就查处什么”。

再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员干部明法纪、存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一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并拍摄制作反腐倡廉微电影和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三是按照市委关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宣传上要注重实效、教育上要触动灵魂、工作上要统筹推进”的具体要求,抓好第四个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更加有声势、更加有影响、更加有力度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人人学廉、人人思廉、人人助廉、人人倡廉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的一个重要转变。结合工作实际,请您谈一谈,我们将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嘉宾: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前面已经谈到了标本兼治和惩治腐败,所以我想重点谈谈“第一种形态”。2017年我们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谈话函询、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约谈、书面检查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127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64.7%,达到了教育大多数的目的。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

第一,明确主体责任。党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党组织的任务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因此,今年我们将在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职上下功夫,多方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主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把准方式方法。一要直击要害。对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要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要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要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则要函询警示,发“黄牌”警告,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要规范流程。健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通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党内政治生活方式的操作程序,完善各类文书、图表,使“第一种形态”各项措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当然,强调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并不是忽略和放松“后三种形态”。恰恰相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是体现党中央对全体党员干部谆谆告诫的耐心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只有真正做到“治病树、护森林”,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吴维书记做客我们的演播室,

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