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南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操作规范的通知》(山机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的要求,对此次机构改革的转隶人员和考察对象进行廉政意见审查,山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根据相关规定,对山南市委办公室、山南市委统战部和山南市民族宗教管理局共计29名同志进行廉政情况进行审查。
山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做到选好人用对人,首先严把政治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注重了解了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情况。对此次廉政审查人员是否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是否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人。是否尚简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是否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是否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否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是否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等情况进行审查。
根据此次廉政审查,没有发现此次廉政审查的29名同志有违法乱纪等情况发生,也没有收到相关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