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南市纪委监委紧扣职责使命,紧盯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在思想上高度警醒,在行动上脚踏实地,打好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紧盯责任传导压力。 市纪委监委全力协助市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好主体责任,定期向市委汇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分析研究形势,形成工作意见;坚持每季度听取各县(区)委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动落实;定期召开脱贫攻坚重点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例会,通报行业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扶贫重点成员单位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沟通协调衔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加强对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督促指导,督促各单位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线索;研究制定《山南市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精准有力开展监督。集中半个月时间深入12个县(区)、61家市直单位,对扶贫领域责任落实等7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29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安排专人到扶贫领域“零线索”的4个县进行为期半年的蹲点,督促指导并重,帮助县级纪委实现线索零突破;组成由市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5个监督检查组,对12县(区)、27家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及回头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中反馈问题整改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4个,立行立改6个,作为问题线索处理8个。
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8件,立案审查调查59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9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52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20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移交司法机关2人次;在严肃惩处当事人的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共追责问责11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运用“三个区别开来”提高追责问责效果,做到逐案分析,逐事认定,区别处置,对1起案件进行了容错纠错,保护党员干部担当干事的积极性。
标本兼治巩固成果。制作《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警示片,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展览上循环播放,观看人数达3800余人次;组织部分县(区)纪委监委将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翻译成藏文,改编成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基层组织和农牧民党员中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反面教育的作用,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共召开“以案促改”大会近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对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45项制度机制,推动实现长“治”和良“治”。(山南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