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南市委紧扣“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巡察方式方法,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监督重点,既做到在政治方向和原则上与巡视保持一致,防止内容发散、泛化,又立足基层特点和实际,不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致。2019年市委第一轮巡察,根据巡察对象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围绕“三个聚焦”,细化了国企监督重点91项、市直部门监督重点62项、寺管会监督重点82项,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奠定基础。出台《山南市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估指标由正向、反向构成,正向包括8个方面100项具体内容,反向包括7个方面98项具体内容,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研判,多维度考核,形成分析评估意见,为客观、全面、准确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建设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巡察全覆盖作为“硬要求”“硬指标”,摸清本级巡察对象底数,动态调整机改后的被巡察党组织数量,制定市委巡察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每轮工作安排,科学规划全覆盖“路线图”,保障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市委前十轮完成了对71个单位的巡察,覆盖率达85.5%;加强巡察成效的再监督,已完成对9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占比69.2%。12县(区)完成对528个单位的巡察,覆盖率达71.9%。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有机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打好“组合拳”,提升监督效果,形成有力震慑。市委前十轮共发现突出问题2518条、问题线索74件72人。各县(区)共发现突出问题6197条、问题线索199件149人。
大胆创新巡察组织方式。针对越往基层人口基数越小、熟人基数越大,巡察监督越困难的实际,2016年首次尝试“提级+交叉”模式,2018年选择建立巡察制度较早的4个县试点交叉巡察,探索了“双报告”、“双重”领导体制、“四统筹”工作机制、“四到位”服务保障机制、“四注重”干部管理机制。2019年以来,市委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县(区)“交叉巡察”的指导意见》,持续巩固和深化交叉巡察成果,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解决了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比如,2019年市委统筹12县(区)人情干扰大、情况复杂、县(区)巡察组巡察难度较大的单位作为交叉巡察对象,共组建24个交叉巡察组,对48个单位开展巡察,共发现突出问题721条、问题线索14件。
探索上下联动方式方法。立足地区特点,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助力巡视,确保力量统筹上借下力、下乘上势,发挥联动监督叠加效应,实现政治监督成效双赢。2016年探索“协助式”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向选择接受巡视的3个县各选派一个市委巡察组,开展“协助式”巡察,共向巡视组提供突出问题32条,问题线索13件。2017年探索县委巡察组与巡视组“延伸式”联动,接受巡视的4个县组建县委巡察组,同步对县四办开展巡察。2018年市委巡察组与巡视组开展“接力式”巡视巡察联动试点,对乃东区林业局、昌珠镇进行巡察“回头看”,向巡视组提供2名处级干部问题线索,接受巡视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了市、县(区)巡察干部业务素质和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更好发挥巡察权威性、严肃性。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分管市级领导、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意见会,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市级领导进行表态的“双表态”机制,增强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市委巡察办关口前移、靠前监督,从严把关巡察整改材料抓起,围绕职责职能,审核把关“一方案两报告”,防止前紧后松“一阵风”。持续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向有关职能部门归口转办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突出问题,强化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狠抓巡察整改督查,采取实地督查、电话督办、发督办函等方式,加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持续释放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强烈信号。市委前八轮巡察市、县(区)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6921个,已整改落实6822个,整改率达98.57%。(山南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