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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囊县: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让动辄得咎成为常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9 10:53:34     

     “作为一名参加工作30多年的老同志,在临近退休时,没有把握小事小节,思想防线松懈,纪律意识松弛,造成工作上的失误,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意见,也感谢组织对我的悉心帮助......”在扎囊县纪委监委谈话室,阿扎乡某寺管会原党支部书记多某后悔的说。
       近日,扎囊县纪委监委对阿扎乡某寺管会原党支部书记多某重复发放维稳值班补助等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从思想根源入手,对多某压紧从严治党意识有所松懈、作风不够严实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打”,促使多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对违纪问题进行整改,并表示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工作。
据了解,多某在担任某寺管会党支部书记期间,工作上兢兢业业,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整改工作推进有力,经扎囊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决定将多某的处理由第二种形态转化为第一种形态,并对其进行诫勉。
近年来,扎囊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拓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范围内容,盯住关键少数,精准为干部“画像”,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对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小过即问”,提醒告诫,通过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列席整改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查根源,除“病灶”,避免干部因“小节”失守而酿成大错。同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及时跟踪回访,督促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截止目前,扎囊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9人次,占比67.9%。“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抓早抓小、动辄得咎成为常态,突出深化标本兼治,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是我们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