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扎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扎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需要公开的主要明细表
一、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扎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中共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各党组织巡察工作;(四)负责洛扎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七)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九)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十一)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内设6个副科级行政机构:(一)综合办公室;(二)党风政风监督室;(三)信访室;(四)监督检查室;(五)审查调查室;(六)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707492.69元,比上年增加1328545.15元,增长39.32%;支出为4174427.69元,比上年增加974120.42元,增长30.44 %,主要变化为:增长原因为人员编制增加,执纪审查力度加大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主要指的是单位公用经费运行情况。
2019年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单位公用经费运行使用情况:421973.65元。其中:办公费:309243.00元;印刷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300元;差旅费:496018.00元;维修费:0元;培训费:5608.0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1581.73元。2019年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单位公用经费运行使用情况比上年减少550777.08元,减少56.62%,主要原因为未参加交叉执纪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底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资产总额6782562.87元,其中流动资产727029.97元,固定资产5456596.6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0元,汽车2辆,价值89340.00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元,其他固定资产0元。
第二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需要公开的主要明细表
一、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二、收入决算表(已公开)
三、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公开)
第三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3822195.5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08402.99元,其中:基本工资741123.85元;津贴补贴1377679.38元;奖金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68812.34;职业年金缴费9010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272.2元,住房公积金5465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646.0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33.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79.62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640540.95元,其中:办公费148557.3元;印刷费0元;电费16060元;邮电费23380元;差旅费195148元;维修费2900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9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1495.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920元。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共计112110元,其中:生活补助2033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700元。
(四)资本性支出共计1540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408元。
第四部分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洛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152395.65元,其中:无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900元,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批;公车运行维护费151495.65元。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严把支出审核,做到三公经费稳步下降。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乃东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乃东区纪委监委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资本性支出,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