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洛扎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洛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7:45:17     

坚持稳中求进   忠诚履职尽责
扎实推进新时代洛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洛扎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7日)
旺  庆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洛扎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有力指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区纪委三次全会、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县委三次全会、九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党的全面领导和稳中求进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推进全县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宪法》、《监察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和严于律己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政治机关这个职责定位,把维护中央政令畅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行动标尺,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六个一”为载体,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活动,受教育党员达2756人,农牧民党员政治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敏感节点深入重点寺庙开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4次,开展维稳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余次,对2名值带班脱岗、漏岗的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县委始终扛牢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县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专题听取纪委监委工作汇报3次,组织学习上级纪委重要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14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双述双评一建议”工作会议1次,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次,全力支持纪委工作,研究解决县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紧缺、无办案场所等问题,有力落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改进了考核方式,把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做在日常、抓在经常;严把选人用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6人次,对1名党员干部提出了暂缓使用意见;探索建立了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通过调研结合日常工作,对全县政治生态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强化了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三)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县委书记亲自担任施工队长,严格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精准施工,顺利完成县乡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1月19日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完成了机构撤销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县监委成立以来,使用谈话21次,讯问6次、询问4次、查询4次、调取13次。按照《关于在拉萨、山南开展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改革试点意见》,探索赋予7个乡镇纪委相应监察职责,设立派出乡镇监察室,推动了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481人增加到改革后的1581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四)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始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玉麦讲奉献守边疆 做神圣国土的守卫者 幸福家园的建设者”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廉政宣传资料231份,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学习中央、自治区、山南市典型案例通报29期;创建了“洛扎风纪”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以廉政微访谈、廉政征文等为载体的全县第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本县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教育警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不能腐”的观念。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半月至少集中开展1次干部作风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以送达《监督检查告知书》《问题提示约谈书》的形式,分级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全年共约谈提醒13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在监督之中体现组织关爱,鼓励其放下包袱,积极担当作为。
(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按照“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的要求,抓住关键节点的明察和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共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宴请等作风专项检查48次,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隐形变异问题2个,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推行了“派车单”制度,对全县110辆公车张贴“二维码”标识,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督促财政部门规范伙食费缴纳和公务接待有关事项,开展“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下乡伙食费缴纳情况专项检查1次,共补缴伙食费734人次,14070元。深入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报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典型问题1期,对1名存在不作为问题的干部进行了降职处理。深入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签订了《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个人承诺书》。
(六)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改进审查调查工作模式,充分调动乡镇纪委工作力量,加强反腐败协调,统筹反腐败力量,实现审查调查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8件,同比增长80%;办结完成15件,同比增长150%;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名,同比增长25%;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约谈、书面检查等1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2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3人次,收缴违纪资金27.99万元,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受理市纪委交叉问题线索4件,其中立案2件,初核了结2件。
(七)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两级纪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续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设立覆盖村居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举报信箱27个,张贴举报公告30余张,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组织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2次,参照制定了《行业主管部门向县纪委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持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月督季导,每月制定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先后开展了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抗震加固资金落实情况,文物保护管理员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经费落实情况等5个重点专项督查,建立扶贫督导检查台账8个,整改台账1个,发现问题78个,反馈整改74个,正在整改4个。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个,立案审查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1件正在审理。
(八)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政治巡察推进党的政治建设。2018年县委研究部署巡察工作5次,集中学习了赵乐际书记在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扎囊县委及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巡察工作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等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全年开展了2轮巡察工作,组建6个巡察组对色乡等9家党组织(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县民政局等6家县直单位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2017年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分单位进行了通报。全年巡察共发现问题248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组建2个组参与了市委“交叉巡察”,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扰,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组织转隶干部与纪委干部共同参与审查调查,在实战中取长补短,2名转隶干部参与市县纪委审查调查19次,顺利完成了由执法向纪法衔接的过渡。针对乡镇纪委“零”执纪审查等问题,采取抽调乡镇纪检干部跟案、问题线索指定办理等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全年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市跟案培训4人,参与县跟案培训6人,指定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3件。县乡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累计参与培训学习40余人次,跟班学习18人次,县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专题培训1期;开展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明察暗访,对2个“三转”不到位乡镇纪委给予了全县通报批评,确保了“三转”在基层不走样。带头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了政治纪律教育活动、率先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展示了正人先正己的鲜明态度。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仍然树的不牢,还没有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行动标尺、行为规范,导致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四风”问题在我县仍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第一职责的认识不够,在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方面方法单一、办法不多;四是一些行业部门问题频发多发,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狠抓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任务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改革创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三个牢固树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的反腐败斗争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新使命新任务,切实把新思想落实到正风反腐的工作实践中,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扛起来,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找准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亮剑”不讲政治、不讲担当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格反分裂斗争纪律,紧盯宗教节日和重大佛事活动,强化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信仰宗教、传播宗教、发展宗教、追随达赖集团的问题,引领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持续巩固政治纪律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的执行者和维护者。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日常监督与广泛调研相结合,全面准确把握分析本县、本乡镇的政治生态状况,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每年2次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协助党委有针对性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党的政策要求、违反党纪国法作出集体决策的行为。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全程监督指导,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深入调研,摸清查摆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拿出管用的办法精准施策,强化纠正整改。集中整治办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各部门查摆的问题进行逐一销号,对消极整改、应付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阳奉阴违、慵懒散拖,在对待群众方面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生冷硬推,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严肃问责倒逼作风转变。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的原则,把更多的力量向监督检查部门倾斜。巩固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派出监察室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对行使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突出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既纠正和查处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纠正和查处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
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深入开展交叉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探索巡察线索集中排查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前介入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对前五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总结通报,推动自查整改,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四)坚持将严格监督融入日常,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进一步抓好日常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纪委要将监督关口前移,探索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分片联系单位和乡镇制度,将调研和察访结合起来,将督导与检查贯通起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坚持精准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事权集中的部门“一把手”加强监督检查。要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响应及时处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把干部监督和关爱统一起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召,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激励党员干部始终忠诚组织、严守纪律底线、积极担当作为。
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及监察法的学习作为理论中心组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公开曝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激浊扬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讲好讲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凡是查处的本县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一律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要将近几年区市县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整理翻译成册,印发给各村居,教育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进一步做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经常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外在压力”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要追踪跟进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整改事项,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查找整改薄弱环节,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要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意见整改工作,既带头全面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又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行业部门的日常监督,确保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压紧夯实。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坚决纠正各级党组织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不深入研判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只注重面上强调、安排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咬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梳理全县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巩固公车“二维码标识”粘贴工作,加强对县城内使用公车的监督检查,严防公车私用;持续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紧盯节假日、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紧盯隐形变异的奢靡享乐问题、紧盯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活动甚至赌博问题、紧盯领导干部下乡不缴纳伙食费等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铲除“四风”滋生土壤。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初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般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必须毫不手软,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对在近两年来全县开展下乡不缴纳伙食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等专项治理工作之后,仍出现以上问题的要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当事人的同时,还要深挖背后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六)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减存量、遏增量。要统筹全县执纪审查调查力量,坚持每名乡镇纪检干部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作用,着力清减存量。要探索问题线索处置新办法,提高可查率,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要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进行集体分析研究,可函询了结的进行函询了结,违纪事实清楚的、具有可查性的交审查调查部门进行初核,从而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开展线索清理攻坚,把简单的、容易查清的按照指定管辖原则交由乡镇纪委办理,由县纪委进行把关指导,对一些反映问题重大、违纪性质严重的线索要集中统筹全县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快查快办。要严格执纪执法程序,妥善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强化办案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案示警,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本县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梳理,筛选出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讨论分析腐败背后原因,对照查摆自身不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以案促改,开展以案倒查,跟踪预防,查找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查漏补缺、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领导,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职责,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紧盯扶贫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干部作风,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县纪委要建立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干督导联系乡镇制度,由班子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着力解决监督下不去、监督“零线索”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从快处置、从严查办,绝不姑息纵容;乡镇纪委要突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扎实做实每月监督内容,对监督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登记反馈、跟踪整改问效;各行业部门要认真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向县纪委报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指定1名班子成员为联络员负责定期报送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线索,对主抓职责履行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的,将坚决追究两个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县纪委要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小权腐败力度,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涉黑腐败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绝不放过、坚决处理。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反腐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把该交的、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毫不动摇地交出去,不能协助变主抓、主抓变牵头、牵头变包办。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监督责任意见专项整改方案》,县纪委将对各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三转”不到位、职能发散的,坚决问责乡镇党委。
持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和新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的根本途径,做到勤学善思、学用结合。要把业务培训同实践练兵结合起来,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推动能力素质尽快跟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拿着马克思主义手电筒照自己,盯住人、看住事,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绝不“护犊子”,绝不姑息纵容,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克己慎行、守住底线。要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洛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