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县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县财政局局长尼玛坚才违规套取资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县财政局违规使用公款无公务吃喝、超标准公款接待消费共计6649元,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超标准发放维稳值班餐费1950元。2017年9月底,尼玛坚才以购置办公耗材名义套取资金2.16万元,用于结清本单位违规接待、维稳值班餐费等费用。2020年10月,尼玛坚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以上案例充分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纪党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不知收敛,成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绊脚石”,必须从严追责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案为镜、以案为戒,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