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概况
2018年1月18日,山南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成立监察委员会的过程中,从市人民检察院划转编制21名,人员转隶17名。改革后,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核定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编制3名。机关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2020年年末委机关共有行政干部51人(含援藏2名),后勤2人,志愿者3人,公益性岗位14人,聘用人员2名,退休人员33人。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罚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市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等。
(十)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2020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纪委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4)
第三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下达经费2336.17万元,上年结转86.13万元,收入合计2422.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2019年增加314.88万元,同比增长14.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年初新增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884.71万元,下年结转结余537.59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0.1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27.47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884.71万元,比上年减少45.71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为2020年结转资金多故导致支出减少。其中本年支出主要为人员支出1469.11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休假路费、五险一金等支出;公用支出160.89万元,为各项公用支出,差旅、公车运行等费用。项目支出254.71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经费、金纪工程租赁费等支出。结转下年支出537.59万元(本年结转结余具体为:基本支出结转(人员经费)10.1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27.47万元;含交流交融交往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派驻纪检监察组节点网络接入及分级保护工作经费、谈话室维修经费、办公楼日常维护经费、标准化办公场所改造经费。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2422.3万元(含2019年结转86.13万元),比上年增加314.88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2422.3万元(含2019年结转86.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1469.11万元,占收入的60.65%,公用经费160.89万元,占收入的6.64%,项目经费254.71万元,用于办案及金纪工程线路租赁费支出等,占收入的10.52%,本年结转资金537.59万元,占收入的22.19%。
2020年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433.96万元,比上年增加80.3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基本工资进行了调资等原因故支出增加,占财政拨款的59.2%;商品服务支出160.89万元,比上年增加30.3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头经费增加,占财政拨款的6.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5万元,比上年增加3.7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占财政拨款的1.5%;项目支出25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减少谈话室维修经费,派驻纪检监察节点网络接入及分级保护工作经费无预算,二是减少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占财政拨款的10.5%。结余结转资金537.59万元转入下年,占财政拨款的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支出1324.1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驻村生活补助、休假路费、各项补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支出171.62万元(项目支出)用于办案人员差旅、伙食费及补助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支出513.04万元,用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经费及宣传宣教经费、谈话室维修经费、金纪工程线路租赁费。
4、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20508)干部教育(2050802)支出7.4万元,用于湖北智力工程培训资金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01)3.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5)137.3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6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人员补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行政单位医疗(01)49.3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0.5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02.75万元,用于在职干部按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2.29万元,津贴补贴261.49万元,奖金57.07万元,伙食补助费5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3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9.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02.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32万元。
- 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9万元,其中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94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7.5万元、差旅费19.4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培训费4.05万元、工会经费1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
-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共计35.1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8.66万元,医疗补助11.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5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公车编制数20辆,实有14辆(含捐赠商务车藏C95016、 藏C95011、藏C95022),公车维护费用51万元,实际支出43.29万元,比上年减少4.2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余。
五、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收入2422.3万元,支出242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84.71万元,年底结转资金5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转10.1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27.4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含交流交融交往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派驻纪检监察组节点网络接入及分级保护工作经费、谈话室维修经费、办公楼日常维护经费、标准化办公场所改造经费,以上结余资金于2021年支付,实现收支平衡。
六、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2422.3万元(含上年结转86.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1884.71万元,用于职工工资、公用、休假路费、各项保险、办案以及金纪工程电路租赁费、宣传宣教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经费等支出。年底结余结转资金537.59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0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实有车辆1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山南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1年9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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