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措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6 16:40:43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人员编制

四、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党内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等情况。

(三)负责调查全县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党组织、各乡(镇)党委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对这些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调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县人民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依法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行政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之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和行政纪律。

(六)协助县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七)组织协调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监督检查。

(八)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十)承办县委、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措美县监察委员会内设4个副科级行政机构:

(一)纪委监委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涉案款物保管;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监督检査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涉嫌违反党纪、取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间題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正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內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注行为和需要间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督促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协助县纪委书记抓好县纪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县纪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向县委班子成员汇报交叉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县纪委常委会督促内设机构、巡察机构做好本职工作等。

 (三)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多(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査、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间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间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检查县、乡(镇)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负责管理和处置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间题线素,承办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其他比较重大、复杂问题线素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处理建议;检查指导县、乡(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工作;综合分析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调査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等。

(四)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査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校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系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措美县监委委员会(核定编制总数13人(目前含转隶干部实际人数为21人)

领导职数:核定部门领导职数4名,内设行政机构领导职数4名,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其他事项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加查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受中共措美县委和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山南市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

  第二部分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67.09万元,支出为728.27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02.94万元,支出为305.55万元。比上年增加77.07万元,增加 11.1%。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67.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682.4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2.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36万元;津贴补贴379.54万元;奖金2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8.45万元,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费10.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42.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2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52.74万元,其中:办公费6.8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39.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5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措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5万元,其中: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所以2020年度决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