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走深走实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山南 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山南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18:31:43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山南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许成仓书记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吴英杰书记讲话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常委会全面贯彻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为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把“两个维护”摆在首位,做到国之大者心中有数

       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市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坚定政治信仰、增强政治定力。持续在深学笃信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共召开13次常委会(扩大)会议、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赵乐际、杨晓渡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求,王卫东同志在山南调研时的讲话和专题党课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担当尽责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做到国之大者心中有数。

       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绝对领导。细化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清单》和《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清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两为主一报告”,自觉主动向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要问题线索、重要案件查办、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分别请示报告60余次、40余次,切实把双重领导体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思路举措、工作推动上始终紧跟上级领导机关节奏步伐,确保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要求,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处置疫情防控中问题线索14件,立案审查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3人,通报曝光7件9人,澄清证明1件1人,问责领导干部5名,以有效监督压实了防控责任。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违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排查督查,对发现的9起问题进行了拆除整改,处置涉及政治纪律问题3件3人,组织处理3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设、冒名顶替上大学、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发现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措施不力问题26件,现场督办19件,下发整改通知1件,通报批评单位2家,推动完善制度30项,在保障中心服务大局中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复核案卷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立行立改76条,移交问题线索8条,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对市发改委等13家市直单位问题和线索“零报送”负有监督责任的5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督促职能部门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件。对扶贫领域“零立案”和监督不力的2名县(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全年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5件,立案查处28件,了结处理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3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公开通报曝光12件26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

       强化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认真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深化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机制建设,对9件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对29件已办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逐一复核,对18件查否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对6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反馈;督促公安机关向市、县(区)纪委监委移交党员、公职人员参与“黄赌毒”问题45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追责问责2人,组织处理2人。加强行业乱象整治,制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督促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行业部门,围绕社会治安领域等11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巩固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成效。

       强化为民宗旨,坚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组织15家职能部门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督促市教育、卫健、民政等职能部门,对适龄儿童辍学、家庭医生签约、农村低保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治。精准监督“保基本民生”,发现民生资金兑现不及时、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措施不精准、惠民项目发挥效益不明显等民生领域问题24条,现场督促整改21条,移交问题线索3条。全年共受理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78件,立案审查调查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40人,公开通报典型问题26件47人,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转作风

       在强化“督”上下功夫,狠刹歪风邪气。强化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坚持节前喊话不松劲,充分利用山南纪检监察网、“清廉山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节庆假日前发布廉洁提醒和公告80余次,发送廉政短信32批次。紧盯关键节点,坚持“逢节必查”,做实日常监督和节日监督,每周安排人员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

       在聚焦“治”上见成效,深化源头预防。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通知》精神,协助市委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工作,组织指导12县(区)委和66家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检视出问题5883条,分别对47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清退违规资金1814.22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通过纠治歪风邪气引领新风尚。

       在突出“查”上见真招,持续强化震慑。印发《关于重申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通知》,重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明确整治重点和处置原则,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10件12人,持续形成震慑,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贯彻党中央巡察工作部署,巡察质效不断提升

       强化职责使命,全力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专题学习巡视巡察重要内容6次,研究巡察动员部署方案,审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等3次。市委书记对巡察工作指示批示8次,听取市委巡察工作汇报2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直接组织实施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巡察对象、人员抽调等有关事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和反馈会,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出具体要求,传导责任压力,为巡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科学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落实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组织开展2轮巡察,对市委政法委等12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妇联机关等4家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市生态环保系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贡嘎县克西乡等2家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对市自然资源局等4家党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巡察。对发现并反馈突出问题386个、立行立改问题50个,移交问题线索6件1人。截至去年7月,一届市委共巡察165家党组织,其中市级巡察对象83个,县(区)级巡察对象82个,按照15%的要求完成对13家党组织“回头看”,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

       注重守正创新,加大巡察规范化建设。统筹市县巡察力量,将情况复杂的党组织作为交叉巡察对象,组建12个交叉巡察组,对2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333个、立行立改问题138个,问题线索1件1人,有效减少人情干扰干预,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强化巡察中期指导,采取审核巡察报告、听取汇报、现场答疑等方式,对8个县(区)交叉巡察组进行深入指导,书面反馈意见建议47条。严格落实组办会商机制和巡察底稿制度,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确保问题佐证材料完整充分。出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落实“一反、两压、三抄、四管”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的3家党组织和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17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用制度利器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五)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督。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市委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项目、泽当城区格桑路提质改造、边境小康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和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秋冬季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纠正管党治党宽松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4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领导干部,其中市管干部10名。制定《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回复廉政意见人950余人次,对21名同志提出暂缓使用或不予评优评先意见。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监督检查室归口联系3个县(区)和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25件,立案9件,处分14人,夯实了“四项监督”基础。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谈话提醒、诫勉谈话201人次,派员参加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60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7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8件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8人次,其中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301人次、135人次、21人次、31人次,各占61.7%、27.7%、4.3%、6.4%,彰显了监督权威。

       加强信访分析研判,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坚决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深化“制度、平台、队伍”三项建设,坚持“聚焦、精准、规范、有效”四条标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接收本级信访举报158件(次),同比上升12.9%。其中来信举报39件(次),占24.7%;来访举报32件(次),占20.3%;网络举报77件(次),占48.7%;来电举报10件(次),占6.3%。优化提升检举举报平台功能,强化在线网络信访举报办理,拓展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处理程序,定期研判分析本级信访举报总体情况及变化趋势,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更为精准的事实依据。

      (六)稳步推进“三项改革”,不断增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全面清理规范市、县(区)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完善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具体措施,开展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自查工作,持续深化“两为主一报告”制度。从各界代表中选聘13名特约监察员,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在贡嘎县、浪卡子县试点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力量整合工作,以改革的实际成效构建了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化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根据管理体制和业务关联性,精简派驻机构数量,形成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由9个优化为7个、平均7名行政编制的机构改革方案。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建立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监督检查室联系的工作体制,制定内部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设立市属国有企业派出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初步方案。

      (七)构建“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顺应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有力推进全市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为全市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3件,立案审查调查1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6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党员和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3件4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22人、留党察看处分3人,开除公职处分7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惩治腐败效果不断提升。规范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重处分人员以及重大典型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把“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提升了震慑力。出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五层审核”制度》,汇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县案市审”“随案审理”工作力度,强化了案件质量。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贡嘎县、加查县分别为2名同志开展澄清正名。按程序报经中央纪委批准,对错那县3名领导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幅度以外的减轻处分,实现了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警示教育取得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宣讲和廉政知识考试,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考促廉的作用。在桑日等10个县(区)和市直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形成了强大震慑,压实了主体责任,堵塞了制度漏洞。录制《自毁前程的教育局长》警示教育片,达到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效果,3名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自首,体现了政策感召力。

      (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学习、大提升”暨“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政治和业务知识,提升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汇总整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摘编》,收录习近平总书记自1982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共554条,增强了政治学习针对性、实效性。

       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安排113名县(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跟班(跟案)学习,选派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和跟班(跟案)学习260余人次。推荐提拔县处级干部7名,进一步使用1名,交流到系统外5人;本级提任科级干部6名,晋升职级20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迎国庆、庆中秋”文艺晚会,丰富党内活动,活跃机关氛围,组织开展党员自愿捐款助力疫情防控,筹集捐款金14.23万元,彰显了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的大局担当。

        加强内部管理约束。修订《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文书模本》,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及公文处理指导手册》,落实《打听案情登记备案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全年受理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5件,函询2件,初核了结1件,立案调查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免职长期病假县处级干部2人,展示了正人先正己的鲜明态度。

       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聚焦“两个维护”中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绝对领导。党章规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践证明,只有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和请示报告制度,才能更加有力地协助同级党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更加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二是必须严惩“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实践证明,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排除任何特殊性,不管涉及到谁,不管级别有多高,特别是对“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动真碰硬、一查到底,才能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才能达到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

       三是必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实践证明,哪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哪里的廉政风险隐患就大,只有坚持抓重点重点抓,把这些权钱物集中的重点领域和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关键岗位盯住了、看紧了,从上往下“一杆子”清查到底,从下往上倒查管党治党责任,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地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治,就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四是必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全党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实践证明,只有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主体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才能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的良好格局。只有推动“四项监督”协调联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五是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实践证明,在反腐败伟大斗争中,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无处不在。只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审查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回避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架起“高压线”、建好“防火墙”,才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一些领域和部门的贪腐问题还相对突出,“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在继续,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同时,与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细致,能力眼界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对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四个监督”贯通协同不够,发现问题的能力还很欠缺;有的对一体推进“三不”认识不清,在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方面手段不多、方法不新;有的主动作为、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在主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方面还有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一届市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七十周年。

       (一)坚守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贯通学习三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理论体系,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觉把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围绕“四个确保”,紧扣“国之大者”,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持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制度贯彻执行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效。

       严明政治纪律。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骑墙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政策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成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占用周转房、借用公款不还、餐饮浪费、私车公养、长期“泡病号”等问题,全面从严、露头就打。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对“吃风”不减、“酒风”难去、“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问题,严查彻处,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委(党组)要严肃整治“白头文件”满天飞、政务App打卡刷分、微信工作群签到、手机拍照留痕等留“迹”不留“心”的问题;严肃整治工作中动辄成立领导小组,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相互抄袭各类材料,传达不过夜、过夜就完事,开会到半夜、务虚不务实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肃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回避矛盾、庸懒无为问题。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毫不妥协,寸步不让,靶向纠治、形成震慑,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老西藏精神”,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坚定为民宗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坚决查处落实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民生项目不到位的问题;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坚决查处对群众反映的事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办的问题;坚决查处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涉黑涉恶等领域漠视和浸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乡镇村居“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混乱、虚开发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问题,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稳政治责任,从产业、制度、治理等方面入手,抓好产业、政策、服务有效衔接,着力打牢基础、补齐短板,破障除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紧盯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各个环节,加大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减贫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健全纠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主心骨作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乡镇纪委(监察室)职能职责,以县域为单位在相邻乡镇(街道)设立纪检监察协作区,试点开展村居(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着力发现基层在村级财务运行和村级工作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行基层“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实行上栏公示,详细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环节,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促使基层权力阳光运行。

     (四)推动政治巡察,在继承创新中完善上下联动格局强化震慑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落实”,突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十四五”规划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强化政治监督。在如期实现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回头看”,压实市县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市县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贯通融合,推进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政法、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巡察综合效果。

       努力提升巡察质效。采取细化巡察工作方案、强化巡察中期指导、听取巡察阶段汇报、实行组办会商机制等多种举措,关注、跟进、指导巡察组工作,确保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巡察报告要体现政治性,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个单位和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紧盯真正制约和影响被巡察单位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久拖不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要透过问题看责任,查找问题背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一反、两压、三抄、四管”整改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五)发挥监督效能,坚持把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结合起来

       压坚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范化解县乡两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方式,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难题。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走访调研、参加会议等方式,深入干部群众之中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协助相关党组织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心理梳导和激励关怀等工作,提高监督工作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强化换届纪律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问题。严厉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的行为;严厉查处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严厉查处通过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或缠访闹访,非正常越级上访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严厉查处借换届之机编造虚假账本,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奖金,在换届结束后不交印章、账本、档案、资产等行为,坚决确保换届纪律风清气正。

     (六)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上级纪委监委改革部署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善双重领导体制。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一体两面、不可或缺。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紧紧围绕线索管理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梳理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党委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确保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完善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等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人员配备以及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加快推进市管重点国有企业和市属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步伐。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的相关工作机制,创新协调联动、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不断擦亮派驻监督“高清探头”,形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的良好格局,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细化完善工作流程,促进高质量发展。总结试点经验,梳理流程,完善机制,力争把县乡纪检监察片区工作模式做优、做精、做细、做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县乡纪检监察力量有机整合、聚指成拳、形成合力。优化重塑市县两级巡察工作流程,探索市委巡察机构统筹市县巡察对象、统一部署巡察工作、统一抽调工作人员、统一组建巡察组的工作模式,根据行业领域、系统关联,采取市县乡三级一体推进,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巡,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地治,全方位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通过信访举报筛选、田间地头摸排、关注舆情搜集、监督检查寻找、部门协作移送、审查调查深挖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要突出审查调查重点,从严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要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国有企业中的腐败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既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反思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问题,深刻剖析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问题根源,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深化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营造党内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要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加大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当模范、作表率。

        着力提升能力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定期轮岗、平职交流、任职回避成为干部工作常态。深化政治和业务全员培训,强化以案带训和跟班学习,做优纪检监察业务讲坛,提高纪检监察内网终端覆盖面和使用率,用好用足区内外培训资源,在实训实战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和纪法运用能力。持续深化“三转”,坚决退出不应当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强化调查调研,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努力破解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严肃查处知纪违纪、知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的害群之马,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奋力开创新时代山南纪检监察工作工作局面,为推动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