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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严”字当头 全面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来源:隆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09:41:13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年以来,隆子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审慎精准与及时高效相结合,严格把关领导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定制度,规范程序从严。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通知》,对来函主体、人员信息、征求意见事项及依据、意见使用意向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同时为更好掌握人员信息,要求来函单位对征求对象出具初步鉴定意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退回,并做好解释工作。

       把审核,精准审查从严。为做到“政治体检”全面、客观、准确,隆子县纪委监委按照“归口管理、逐室审核、统一回复”原则,收到征求意见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集体会诊”,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研究讨论,逐一审签后出具廉政意见。

       明责任,回复工作从严。对所收集到各科室的意见后,建立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核制度,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复函。对出具的复函逐一进行登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回复意见的权威性、精准性、真实性。

       今年以来,隆子县纪委监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6份,回复2362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薄薄的一页纸,不仅影响选人用人,更关乎一个地方、单位整片“森林”的健康成长,全面客观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既是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体现,有效发挥了“过滤器”作用,着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隆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