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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评论 | 立艺先要立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28 17:15:13     

  

近期,“人设崩塌”再成舆论场热议关键词。明星艺人“翻车”的例子一再说明,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受到大众关注,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如果肆意妄为、不知自重,就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坚持弘扬正道,在追求德艺双馨中成就人生价值,这是所有文艺工作者应有的态度和做法。

  文艺工作者受到舆论关注,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存在于文艺作品中,也体现在文艺工作者的日常言行中。这就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德艺双修,既要心怀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下真功夫、练真本事、求真名声,又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如此方能对得起观众的期待和社会的关注,树立起文艺界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文艺行业和市场也得到长足发展。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文艺创作、文艺活动、文艺惠民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取得丰硕成果,推动我国文艺事业百花齐放、生机勃勃。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有极少部分明星艺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品行不端、触犯道德底线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此类乱象令人痛心,更亟待整治。

  一个文艺工作者如果品行不端,人民不会接受,时代也不会接受。从中宣部此前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明确“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再到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这些举措无疑释放出一种信号:严把明星艺人内容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违法失德必究、没有任何例外。整治行业乱象,既是对文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驾护航,也是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切实引导。

  古语有云:立业先立德,做事先做人。这句话在各行各业都适用,在给人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文艺行业更是如此。所谓“人品决定艺品,立艺先要立德”,明星艺人不管颜值如何、粉丝多少,其根本仍是道德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在发展成长的过程中始终不能忘记修养道德品质、承担社会责任。

  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作为文艺工作者,必须把握好艺术与德行的共同提升,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以更高的道德水准律己、以优良的社会形象示人、以纯粹的职业操守从艺,真正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燕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