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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加查县纪委监委这样做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2-28 11:03:11     

      “廉政复函虽然只有短短一行字,但却关系着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承载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可谓字字千钧”县纪委书记顿珠罗布说道。

       2021年以来,加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6批次,1707人次,其中对5人明确提出“否定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审核把关作用,不断完善廉政审查程序,以四项举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明确范围,精准受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控征求意见对象和征求意见事项范围,仅受理本级联系监督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对单位、组织、集体、非纪检监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原则上不予受理(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归口管理,全面联审。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征求意见函,按照流程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等各科室,围绕各自职能,对全县党员干部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组织处理、立案、问责、党纪政务处分、日常监督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全面“体检”、精准“画像”。

       综合研判,精准回复。在党风廉政意见反馈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于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或部分问题属实但不影响的,提出“不影响选拔任用意见”;对于可查性较强,目前,正在核查过程中的提出“暂缓意见”;对于已经立案审查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明确提出“不宜选拔任用意见”,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碰硬。

       建立制度,严明责任。一是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格按照“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把关不严、跑风漏气、故意隐瞒等问题导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泄密的,按照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委机关各责任科室签订保密责任书,要求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廉政意见相关内容,三是建立完善廉政意见回复全程留“痕”制度。对廉政意见回复办理情况,必须逐级审核签字,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分类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拟稿:格桑曲珍 审稿:索朗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