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主要职责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山南市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室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联系县区县级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区)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县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至六审查调查室: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办所辖各级监察机关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 14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山南市纪委监委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660.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上年结转25.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2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75.5万元、医疗卫生1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2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660.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64万元, 占1.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5.31万元,占99.04 %;比上年增加472.29万元、同比增长21.58%。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6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18万元,占73.55%;项目支出703.77万元,占26.4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0.9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35.31万元、上年结转25.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2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5.3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446.65万元,同比增长20.41%,主要原因为因换届选举进入人员故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同时2022年增加留置点业务经费增加200万元及项目前期费50万元、车辆维护费3万元,故增加其他运转类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23万元,占84.08%;社会保障与就业175.5万元、占6.6%;医疗卫生116.6万元、占4.39%住房保障支出131.62万元,占4.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156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74.98万元,同比增长12.56%。用于人员工资、公用、休假路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316.99万元,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同比增长2.26%;用于办案业务差旅、住宿、谈话对象体检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351.66万元,比上年增加228.66万元,同比增长185.91%;用于党风廉政工作经费、金纪工程线路租赁费、宣传经费、留置点业务经费、项目前期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支出175.5万元,比上年增加27.77万元,同比增长18.8%,用于财政承担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95.4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7万元、同比增长29.21%,用于财政承担职工医疗保险财政缴纳部分;(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1.1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万元,同比减少20.75%,用于财政承担公务员医疗缴纳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31.62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万元,同比增长19.06%,用于由财政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2.7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退休人员护理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含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严格控制我委一般性支出,2022年我委“三公”经费为76.41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同比减少7.2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41万元,与上年持平。接待人数、批次待实际发生后再统计说明。
(三)公车运行维护支出73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7.6%。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维护费按实有车辆及实际需求编制预算故减少。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44万元,比上年增加2.19万元,同比增长1%;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委共有车辆1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资金703.77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703.77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个,分别是办案业务经费、资金300万元、留置点业务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留置点业务经费、资金200万元、项目前期费、资金50万元、金纪工程电路租赁费、资金3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3.27%。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委不存在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委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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