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切实推动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节前警示教育、节中监督检查和节后巩固整改工作。
节前,利用“洛扎风纪”“微信群”“短信”等平台进行节前提醒3次、转发典型案例6期、发送廉政短信1336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交互性强、传播快等优势,告诫全县干部职工,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各项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节中,深入各县直单位、乡镇、卫生院、停车场、娱乐场所等地,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询问了解等形式,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作风问题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值班备勤等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立行立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节后,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再督促,对了解不够不深入的问题再了解,持续形成震慑,进一步凸显监督检查的力度、强度、频度,彻底打消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反复”。
此次节日期间,县纪委对36个县直单位、3个乡镇、7个村居、4个设卡点、1个医院、1个卫生院、1个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类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