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扎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 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委概况
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机构是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了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工作,全面了解被巡察对象的突出问题。报告巡察情况。包括巡察期间的阶段性报告、巡察情况的报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反馈并督促整改。巡察工作结束后,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同巡察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移交并督办。对县委决定的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简介
目前,县委巡察机构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组构成。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2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度县委巡察机构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1503461.94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2214.37元,上年结转1247.57元;其中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1161.94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209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80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90600.00元。
二、2022年度县委巡察机构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503461.94元,其中,上年结转1247.57元,占0.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2214.37元,占99.92%。
三、2022年县委巡察机构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503461.9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732.00元,占86.28%;项目支出271729.94元,占13.72%。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3461.94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3461.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02214.37元,上年结转1247.5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1161.94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209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80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90600.00元。
五、2022年县委巡察机构一般公共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2214.37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90881.46元,增加率35.17%,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残保金等。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1161.94元,占80.6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20900.00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80800.00元,占5.38%;住房保障支出90600.00元,占6.03%。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9214.37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50000.00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000.00元。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1732.00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5732.00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7828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2090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5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00.00,其他社会保险支出7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49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0.00,住房公积金支出90600.00元。
(二)公用经费66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20.00元,差旅费25600.00元,电费47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培训费3520.00元,水费1276.00元,印刷费2332.00元,邮电费44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4.00元。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000.00元,公务接待费0.0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 2200.00元,减少率3.66%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机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本级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2,214.37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0881.46元增加率35.17%,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残保金等。
-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县委巡察机构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4月底,县委巡察机构及编译局、林草局等预算单位共用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以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28个,资金1502214.37元,其中,地方资金1502214.37元。
-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县委巡察机构无扶贫资金预算。
- 政府债务情况
县委巡察机构及所属单位无政府债券资金,故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