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县委批准,从2022年4月18日开始,十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安排分别对县委办、人大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6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50天。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班子和重要岗位领导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箱设立在被巡察单位所在周边及县城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巡察组撤点后,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也将随之停用。巡察结束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15726732305
电子邮箱:ldxzb0808@126.com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
举报电话:15208032752
电子邮箱:ldxzb0808@126.com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委办、人大办。
举报电话:15208030791
电子邮箱:ldxzb0808@126.com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予以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93—7660808
中共措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