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南市把整改作为检验巡察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加强高位谋划推动,注重大胆实践探索,把握整改工作规律,实行整改工作“闭环式”管理,形成监督、整改、治理良性循环,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市委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整改。市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汇报,了解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提出整改工作要求,明确分管地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传导整改责任压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成仓同志多次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在每次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对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传导党中央、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形成了市委重视、书记牵头抓总、分管地级领导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组织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学深悟透,深化思想认识。以巡察机构会议、党支部会议为载体,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区市党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准确把握巡察整改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巡察进驻、反馈会上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具体要求,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录》等,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对标对表“种好”整改“责任田”,推动实现“要我整改”到“我要整改”的思想转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建立工作机制,助力长效整改。注重把巡察整改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推动常态长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山南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谁来整改、怎么整改、谁来监督”的问题,细化了相关整改责任主体、监督主体责任,规范了整改工作流程,为巡察整改要求落实落地提供制度支撑。结合山南实际,探索形成了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一反、两压、三抄、四管”工作机制,扩大巡察监督效应,凝聚整改监督力量,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明确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地级领导和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巡察反馈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管责任,增强整改工作的严肃性,释放整改从反馈抓起、严起、管起的强烈信号。汇总梳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分管地级领导,督促指导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制发党建、意识形态等问题清单,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移交,督促以点带面、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对普遍性、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深改办,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狠抓集中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加强联动协作,审核被巡察党组织专题民主会剖析材料、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指导整改工作、提升整改质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三方联审”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严防“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降低巡察工作质量。注重持续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整改监督。对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定期上报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系统整改、集成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做好督查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监督,常态化掌握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验收整改工作成效,坚决杜绝整改“打白条”“放空炮”。2020年,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向市纪委监委移交了巡察“回头看”4家党组织整改不力的问题线索,形成了强烈震慑,以严肃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组建专项督查组,多次对一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整改不力、边改边犯等党组织3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