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区)制定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能够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市县(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积极作用,7月28日市委巡察办召开县(区)巡察工作规划专题辅导会,着重对县(区)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和县(区)巡察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孙守英传达了中央巡视办、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关于制定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听取了12县(区)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介绍了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起草情况,并对县(区)巡察工作规划制定进行了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制定县(区)巡察工作规划要把握六个方面: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并将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区)委有关具体要求体现其中。二要充分体现工作责任。明确党委的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具体落实责任。三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根本定位,突出“三个聚焦”,结合实际细化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四要充分体现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求。坚持巡察全覆盖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特别是要把对村(社区)巡察作为推动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到全覆盖,并科学谋划全覆盖进度安排和组织方式。五要充分体现构建巡察监督工作格局要求。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与审计、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六要充分体现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求。推动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在基层落实落地。
会议要求,一是抓好汇报。要及时向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次辅导会议主要精神,将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关于制定规划工作的讲话一同报送,推动党委把抓规划作为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巡察工作重要方式之一。二是注重程序。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程序上要按照立项、学习研究、深入调研、形成初稿、征求意见、报送审议、印发文件的程序开展。要明确各程序的任务要求,特别在规划征求意见上,要广泛吸收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等部门意见建议,在规划报送审议上,要分别召开县(区)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会议、巡察办主任办公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常委会议进行审议,以党委办公室名义印发。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在报送党委审议前报市委巡察办审核把关。三是把握时间。各县(区)务必于今年9月底前出台本县(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