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11-11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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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概况

 

中共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核定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3名、后勤编制3名。机关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2021年年末委机关共有行政干部53人(含援藏2名);后勤2人,志愿者3人,公益性岗位14人,聘用人员2名,退休人员32人。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县(区)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罚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市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等。

(十)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纪委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4)

 

第三部分  

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下达经费2376.82万元,上年结转129.89万元,收入合计2506.7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同年增加84.41万元,同比增长3.4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505.77万元,下年结转结余0.94万元(标准化办公场所改造经费维修金)。支出合计2506.7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505.77万元,比上年增加621.06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开支增加。其中本年支出主要为人员支出1746.96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休假路费、五险一金等支出;公用支出181.89万元,为各项公用支出,差旅、公车运行等费用。项目支出576.92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经费、金纪工程租赁费等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2506.71万元(含2020年结转129.89万元),比上年增加84.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收入情况:财政拨款收入2506.71万元(含2020年结转129.8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1746.96万元,占收入的69.69%,公用经费181.89万元,占收入的7.26%,项目经费576.92万元,占收入的23.02%,主要用于办案及金纪工程线路租赁费支出等,本年结转资金0.94万元,占收入的0.03%。

2021年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703.63万元,比上年增加269.6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基本工资进行了调资等原因故支出增加,占财政拨款的67.96%;商品服务支出18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人头经费增加,占财政拨款的7.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33万元,比上年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占财政拨款的1.73%;项目支出576.92万元,比上年增加322.21万元,占财政拨款的23.02%;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增大;二是宣传教育经费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三是新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4万元;四是新增委机关业务用房屋顶防渗项改造项目51.41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94万元,占财政拨款的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行政运行(01)支出1641.1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驻村生活补助、休假路费、各项补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支出274.99万元(项目支出)用于办案人员差旅、伙食费及住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支出125.68万元,用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经费及宣传宣教经费、谈话室及办公楼维修经费、金纪工程线路租赁费、专项业务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01)3.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护理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5)135.4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1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行政单位医疗(01)67.3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6.2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10.55万元,用于在职干部按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8.85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0.68万元,津贴补贴609.14万元,奖金81.74万元,伙食补助费49.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4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7.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25万元,住房公积金110.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8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9万元,其中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2.82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6.24万元、差旅费34.55万元、培训费4.21万元、工会经费1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万元。

(三)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共计43.3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5.87万元,医疗补助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6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公车编制数20辆,实有14辆(含捐赠商务车藏C95016、 藏C95011、藏C95022),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数51万元,实际支出47.75万元,比上年增加4.4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维修支出增加,特别是藏C95002、藏C95005年久老化维修费用更多;2021年公务接待批次0.故未产生接待费。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无公函未支出。2021年我机构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经费使用。

五、202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收入2506.71万元,支出2506.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05.77万元,年底结转资金0.94万元(标准化办公场所改造经费项目维修金),结余资金于2022年支付,实现收支平衡。

六、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2506.71万元(含上年结转129.8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2505.77万元,用于职工工资、公用、休假路费、各项保险、办案以及金纪工程电路租赁费、宣传宣教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经费等支出。年底结余结转资金0.94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1年未安排大型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实有车辆1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1年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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