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绍荣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五名同志结合思想、学习、工作作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取得更大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会议要求,要注重加强学习,以学为先。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纪检工作条例、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自觉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政治把握与法治方式统一起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要注重监督检查,推动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化巡视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用纪律和法律管理党组织、公权力和党员、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注重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自身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用纪法管权、按纪法办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形成衔接有序、制衡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