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南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山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尼玛单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尼玛单增身为中共预备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要求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公职人员社会公德在娱乐场所内接受异性有偿陪侍;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方面,帮助他人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
尼玛单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耻,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山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南市委批准,决定由山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按照规定取消尼玛单增预备党员资格;由山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尼玛单增的劳动关系;由山南市监委给予尼玛单增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