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义务,也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但近年来,我县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漠视保密纪律,导致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国法,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保密意识。现将洛扎县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2021年10月22日,洛扎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扎西达杰擅自将上级交办的定级为长期机密等级的山边村镇建指办〔2021〕2号通知文件内容电子版(除附件)通过党政信息网发送至全县的7个乡(镇)。2021年10月29日,该情况被自治区党委保密工作组发现并移交给洛扎县国家保密局。2022年2月,扎西达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阿旺伦珠因管理不到位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上述案例暴露出我县一些部门保密意识不够强,工作纪律不够严,在处理上级重要文件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程序不够规范,对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以上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彰显了县委、县纪委监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密信息的整理、报送以及日常管理,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再次发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保密意识,严禁用非保密电脑处理涉密文件,严禁用微信、QQ、外网邮箱等传播涉密文件。县保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集中培训,提升涉密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保密纪律问题,对失密泄密尤其是以权谋私拿党和国家的秘密搞利益交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