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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三段式”问诊把脉 政治监督贯通融合显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0 10:00:06     

  

       近年来,山南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深化“统筹协作、资源共享、协作推进”联动模式,在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深入协同配合,有力助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政治监督效能。

       强化巡前沟通,同向发力提升“战斗力”。一是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市委巡察机构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征求被抽调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意见,案管部门反馈党风廉政意见,把好“廉洁关”“作风关”;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及“一把手”、班子成员有关情况,推动巡察组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活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结合被巡察党组织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部门廉政风险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协助巡察组快速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明确巡察重点,便于巡察组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上实现拓展延伸,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准确。

       强化巡中配合,同频共振提升“精准度”。一是在巡察组进驻后,对发现的一些把握不准、难以定性的问题,监督检查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分析研判,精准政治“画像”;二是派驻机构沟通对接、组织协助巡察组开展个别人员谈话工作,及时通知被巡察党组织向巡察组提供所需查阅的各类资料,做到实事求是;三是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及时掌握立行立改内容和整改工作进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形成整改情况报告,视情及时调整监督检查方向、举一反三、跟踪监督,切实杜绝“边改边犯”。

       强化巡后监督,同题共答提升“正确率”。一是案管部门始终坚持巡察移送问题线索优先分办、优先处置,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市委巡察办反馈;二是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指导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防止被巡察党组织“纸上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同时,将日常监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过市委巡察办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三是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不仅看整改落实情况怎么样,更看整改成效怎么样,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山南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